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,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点评和监督管理工作,生态环境部近来安排编制了《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衡量原则(征求定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定见稿》),旨在进步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管理上的水准,保证大众饮水安全。
据悉,此次《征求定见稿》涵盖了地表水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要求、监测、点评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。规范适用于地表水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(不包含海水淡化、废水回用水源和直饮水),旨在从源头维护人体健康,保证饮用水安全。
征求定见稿中清晰了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根本项目和特定项目,包含pH值、高锰酸盐指数、氨氮、铜、锌、砷、铅、铁、锰、氟化物、氯化物、硫酸盐、硝酸盐、总硬度等多项目标。此外,还关切了一些具有毒理学或感官效应的特定项目,如高氯酸盐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三溴甲烷、甲醛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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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求定见截止时刻为2025年4月27日。生态环境部将对收集到的定见和主张进行仔细研讨和采用,加强完善规范内容。